
第一條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》有關(guān)規定,制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 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國家秘密包括:
(一)絕密級事項
1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安全、利益和領(lǐng)土主權及海洋權益造成特別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;
2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重要軍事設施、國家安全警衛目標造成特別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;
3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整體軍事防御能力造成特別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。
(二)機密級事項
1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安全、利益和領(lǐng)土主權及海洋權益造成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;
2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重要軍事設施、國家安全警衛目標造成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;
3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整體軍事防御能力造成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;
4.泄露后會(huì )對社會(huì )穩定和民族團結造成嚴重損害的。
(三)秘密級事項
1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安全、利益和領(lǐng)土主權及海洋權益造成威脅或者損害的;
2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重要軍事設施、國家安全警衛目標造成威脅或者損害的;
3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局部軍事防御能力造成損害的;
4.泄露后會(huì )對國家測繪地理信息核心技術(shù)水平、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造成損害的;
5.泄露后會(huì )對社會(huì )穩定和民族團結造成損害的。
第三條 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門(mén)或者行業(yè)的國家秘密,應當按照相關(guān)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定密。
第四條 本規定由自然資源部和國家保密局負責解釋。
第五條 本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2003年12月23日國家測繪局、國家保密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的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>的通知》(國測辦字〔2003〕17號)同時(shí)廢止。